为进一步增强教师队伍管理,优化教师构造,平衡配置教师资源,推进全市教育
优质平衡发展,依据 XX 省《关于推动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
的实施观点》(X 教师(2016)1 号)、《XX 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推动中小学教师县
管校聘管理改革观点》(X 教人(2020)43 号)、《中共 XX 县委、XX 县人民政府关于深
化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的观点》(X 发[2017]9 号)、《XX 市中小学教师“县管校
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X 教人(2020)166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
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省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总体部署,立足新起点,进一步健全科学在理、规范
有序的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教师交流机制,稳步推动“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完
善学校聘用管理,盘活全域教师资源,发掘师资队伍潜力,大力推动教育公平,办好
人民满足的教育。
二、交流原则
1、坚持推进平衡。把推进教育平衡发展作为教师交流工作的动身点和落脚点,
平衡配置教师资源,优化教师构造推进城乡校际之间平衡发展,保障教学需求。
2、坚持统筹规划。把教师交流工作与教师全员聘任制、绩效考察改革、学校学
科建设统筹起来,统一部署、统一安排、同步推动,提高交流效益。
3、坚持公正规范。公开教师交流工作步骤,公开教师交流方案和交流结果,规
范操作,稳步推动,严格纪律,增强监督。
4、坚持以人为本。激发教职工参加交流工作主动性、主动性,充足思考参加交
流教师的实际困难,制订完善配套政策,统筹兼顾以人为本、就近便利与保障教育教
学需要。
三、交流对象
交流对象为全市范围内中小学在编公办教师。凡能正常胜任教学工作,男 50 周
岁以下,女 45 周岁以下的教师均需参加交流工作。
四、交流时限
教师交流服务期为 1 至 3 学年,鼓舞和提倡各级各类学校按教学循环周期展开交
流工作(各学段均以三年为一周期),以保证交流任教的实效和质量。
五、交流类型
教师交流在市域内城镇和农村中小学之间进行,交流形式主要为交流任教、跨校
竞聘。
(一)城区学校教师交流
1.城区市直学校,可确定 1-2所城区邻近的缺编或微弱学校作为对口支援学校,
结对帮扶,捆绑式发展。减轻交流教师的生活承担,保证支教交流实效。城区各学校
之间教师交流以及保障城区学校教学需求后多余学科教师到周边学区支教,均由市教
育局依据受援学校申报的岗位需要统一安排。
2.集团化学校的教师交流提倡优先保障集团内部教学需要,本部与分校之间的教
师交流要统筹安排,优先补齐学科短板,满足教育教学需要,多余学科可参加集团外
学校交流工作。
(二)农村学校教师交流
1.农村中心学校以学区为单位,统筹安排学区内初中、中心小学等超编学校的教
师交流工作,满足本学区教学需求后的多余学科教师可实行跨校竞聘形式到缺编学校
(含城区学校)交流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