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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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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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切实预防和遏制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消除电动自行车火灾隐
患,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住宅小区公共安全,按照***县安全生
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全县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
案》的通知(盐安委办发〔202*〕21 号)要求,决定自 202*年6月开
始至 202*年9月在全县开展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消除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为目的集中开展专项治理,
严厉打击住宅小区内乱停乱放、私拉乱接充电行为,规范住宅小区
内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及充电管理,推动住宅小区建设电动自行车停
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力争
通过专项治理,实现住宅小区内电动自行车停放管理明显规范,电
动自行车引发火灾事故彻底杜绝。
二、治理范围
本次专项治理在全县有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开展,所涉
及的电动车是指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不含电动
汽车。
三、治理重点
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小区门口、消防通道口、建筑首层门
厅、建筑首层窗户外、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
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飞线充电”行
为。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住宅小区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
安全保障措施。
四、职责分工
(一)由物业和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协调***县自然资源局对电动自
行车停放场所位置进行规划,对新建住宅小区,要求同步设置集中
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
控制设施;对受客观条件限制,难以建成车库(棚)、充电设施的老旧
住宅小区,有条件的统一划定一个或多个相对独立的安全区域,设
置符合安全条件的小型集中临时充电点,满足居民为电动自行车充
电的需求。
(二)由物业和墙体材料改革办公室配合县公安局、消防等部门,
对有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非保障性住宅小区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
进行专项治理;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配合县公安局、消防等部门对保障
性住宅小区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进行专项治理。
(三)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配合县公安局、消防等部门对全县住
宅小区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进行专项治理。
(四)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各自服务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管
理工作,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
按照文件要求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私拉乱接充电行为专项整
治,并在小区内广泛进行宣传教育,动员住户群众懂法守法,自觉
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五、工作步骤
标签: #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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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为切实预防和遏制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消除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住宅小区公共安全,按照***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全县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盐安委办发〔202*〕21号)要求,决定自202*年6月开始至202*年9月在全县开展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制定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以消除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为目的集中开展专项治理,严厉打击住宅小区内乱停乱放、私拉乱接充电行为,规范住宅小区内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及充电管理,推动住宅小区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