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学校网格化。按教育局、乡镇中心校、学校、班级到学生进行学校线排
查,以班级为最小网格单元开展精准摸底,跟踪监测。
5.建立联络体系。建立包保学校与村(社区),乡镇中心校与乡镇政府,
直属学校与乡镇政府,城区教育辅导组与街道的横向体系;建立班主任与学校,
学校与乡镇中心校,乡镇中心校、直属学校、城区教育辅导组与教育局的纵向
体系,实现无缝联络,共享数据,互通信息。
6.实时上报。学校及时将学校线和户籍线排查出的失学辍学情况,以纸质
形式报告区教育局和乡镇(街道)政府。排查或动态监测中发现失学辍学(或
疑似辍学)等控辍保学问题,当天上报。每月月底还要向当地乡镇政府和区教
育局汇总上报截止本月底失学辍学(疑似辍学)学生月报表,无失学辍学情况
实行零报告制。
(三)落实控辍“四步法”
对排查出来的失学辍学学生,应立即成立由户籍地所在乡镇、村和就读学
校、中心校等组成的工作小组,落实具体包保责任人,要建立工作台账,按照
“应返尽返”的要求,做好劝返复学和预防工作。严格依法做好控辍保学宣传
教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提起诉讼或申请强制执行“四步法”。要切实做
好第一步宣传教育,宣传法律法规,增强家长法律意识,动员帮扶责任人、老
师、亲友多方参与、共同劝返,从辍学失学实际原因出发,对症下药,精准施
策。
通过批评教育、沟通交流、解决实际困难等方式进行劝返后,仍然无效的,
要以纸质形式报告当地政府,依法对其监护人下发《限期复学通知书》、《行
政处罚决定书》,逾期不改的,报司法部门,督促司法部门依法发放有关司法
文书,敦促其监护人保证失学辍学学生尽早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
法追究法律责任。切实做到每一例失学辍学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失学辍学学生在区内学校就读的,由所属学校牵头,学生户籍地学校坚决
配合;失学辍学生不在区内学校就读的,由户籍所在地包保单位牵头落实劝返。
(四)强化保学“三到位”
1.保障措施要到位。加大经费投入,深入做好每一名劝返复学学生入学安
置、教学管理等工作。
2.关爱措施要到位。各学校建立关爱帮扶机制,组织教师与学生结对子,
针对劝返复学学生实际,扎实开展心理辅导、真情关爱帮扶帮教工作;建立家
校联系制度,定期邀请家长到学校参观,沟通交流学生学习情况。
3.分类施教要到位。根据失学辍学生年龄、辍学时间长短、个体情况,采
取学生真正接受和喜爱的方式实施分类安置。要穷尽办法,确确实实留得住人,
追回来的学生要有一人一方案,因人施教、因人保学。既要“追回来”,更要
“留得住”。
(五)开展送教上门服务
1.服务原则。送教上门服务属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范畴,送教学校实行
免费送教服务,同时坚持定期开展、一人一案的原则,通过多种方式提高群众
满意度。
2.服务时间。每个服务对象原则上每周送教不少于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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