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医疗保障扶贫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发挥三重制度梯次减负功能,在过渡期内,保持医
保扶贫政策相对稳定,继续落实个人缴费全额救助政策、门诊慢性病待遇政策、住院医保目录
内费用兜底保障政策、住院医保目录外费用报销政策,取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封顶线,报销比
例提高到了 80%以上,在市域范围内实现了在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服务、一窗式办理、一单
制结算”,提升“三保险、三救助”医保扶贫政策实施效果,巩固医保提升脱贫攻坚成果。
3.持续开展贫困人口“同病同医不同费”治理。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全面加
强全市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六项措施》,督促定点医疗机构收治贫困人口住院时,要精准把握
“基本医疗有保障”的基本要求和核心指标,优先选择医保支付范围内安全有效、经济适宜的
药品和诊疗项目,原则上同一科室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院次均费用不得高于普通城乡居民。加
强贫困人口住院费用的监测分析,对不合理费用医保基金一律不予支付。
4.继续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活动。将“打击欺诈骗保”作为全系统重要任务,深入
开展专项治理,加大惩戒力度,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二)进度安排
1.第一阶段:4月24 日前各县(区、市)局完成自查,并将自查报告报送市局。
2.第二阶段:6月30 日前,各县(区、市)局完成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列出问题清单,制
定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开展集中整治,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3.第三阶段:10 月31 日前,各县(区、市)局完成整治工作,形成书面报告并上报市局。
(三)预期效果
通过整治最大限度解决贫困人口看病贵问题,让辖区贫困人口看得起病。
(四)受益对象
按有关政策享受医疗保障服务的贫困人口。
(五)评估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