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市民政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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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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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体系。继续巩固拓展脱贫致富奔
小康成果,持续推进全市低收入人口认定工作,健全完善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和
动态监测平台,实现对低收入人口的信息汇聚、常态监测和精准救助。将低收
入人口集中认定转入常态化认定,做好动态管理下的应认尽认、应退尽退。
7.持续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完善。继续推广社会救助确认权下放工作,
规范工作管理,强化责任监督。落实“温情救助”要求,探索“物质+服务”救
助新方式。依托网格化服务管理资源,做实基层主动发现机制,强化“大数据+
网格化+铁脚板”机制的运用,将“人找政策”转变为“政策找人”,实现对困
难群众的精准定位、及时帮扶。探索建立政府救助与社会力量参与的衔接机制,
积极引导慈善组织、专业社工、志愿服务队伍等多元主体参与扶弱助困。
三、持续完善“一老一小”服务体系
8.夯实养老服务制度基础。出台《嵌入式养老机构建设和管理规范》、
《居家适老化改造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制定链式养老服务模式配套标准,建
立健全养老服务地方标准体系。拓展延伸“链式养老”模式,制定深化“链式
养老”服务模式发展的实施意见。建立完善养老服务机构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
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工作机制。
9.充分发挥机构养老支撑作用。建设1所符合标准的失能(失智)特困人
员集中供养服务机构,所有敬老院改造提升为符合标准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
进一步提高养老机构长期照护服务能力,满足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服
务的刚性需求,全市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机构总床位比例达到69%。全市社区养
老服务设施全部由专业养老机构承接运营,所有镇(街)村(居)实现链式养
老服务覆盖。
10.巩固和强化社区居家养老基础地位。推进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功能
建设,集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居家探访、特殊老年人帮扶、老年人能力评
估、养老服务人员培训以及老年用品体验等功能于一体。推进社区长者驿家建
设,2022 年全市中心城区和城镇化地区的每个街镇至少建设1家社区长者驿家,
有条件的街镇可增加布点,满足老年人就近托养需求,方便亲属照护和探视。
11.创新为老服务模式。推进“互联网+养老”服务,推进与户籍、医疗、
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管理系统的数据交换共享。加强养老服务技能培训,
2022 年全市培养培训养老护理员 450 人次、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 60名。全面
推广“养老顾问”制度,推进街道(镇)、社区(村)及专业机构养老顾问点
建设,2022 年全市实现养老服务机构全覆盖,顾问团队超200 人。
12.加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健全未保领导小组工作推进机制,定期召开
领导小组会议。统筹各方力量,突出重点,加快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
政府、司法“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格局。高起点谋划儿童“关爱
之家”建设,做到“确保一批、后备一批、推荐一批”,到 2022 年底镇级儿童
“关爱之家”建设达30%。大力培育专业社会组织,至少要培育 6 家以上儿童服
务类专业社会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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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水平。进一步拓展保障内容和保障标准,为全市困
境儿童购买“惠困保”医疗补充险。逐步缩小散居孤儿与集中供养孤儿保障标
准的差距,年内散居保障标准与集中供养标准比达 77%以上。
四、着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14.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推进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健全村
(居)民委员会及其下属机构,完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常态化运行机制。
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注重村规民约的宣传,探索建立村规民约监督
执行机制。健全村(居)务公开制度,进一步提高村务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和公
信力。加强城乡社区协商民主建设,强化城乡议事协商示范点建设,进一步畅
通群众利益的诉求表达渠道,保障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落实村民小组自治
机制,发挥小组长“六大员”作用,促进城乡社区和谐发展。
15.创新社区治理服务机制。按照每百户居民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推
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持续开展“一村(社区)一品”新型农村社区
治理典型培育工作,各镇(街道)培育选树并培育不少于一个新型农村治理示
范典型。持续开展城乡社区减负工作,巩固“牌子乱象”整治成果。
五、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服务民生
16.进一步强化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严格落实社
会组织党建与成立登记、年度检查、章程核准、抽查审计、等级评估、教育培
训“六同步”。加强社会组织综合党委规范化建设,发挥综合社会组织综合党
委作用,配合党建部门开展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17.依法加强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开展社会组织年度检查、
年度报告、换届审查、章程核准、抽查和专项检查、第三方评估、信息公开、
信用信息管理、异常名录管理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持续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
收费整治,重点围绕“五个严禁”规定要求,加大对全市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抽
查检查督查力度,规范行业协会商会评比表彰活动和收费行为,清理取消违法
违规收费。
18.持续加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加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推动
街道(镇)通过新建、购买或利用现有闲置办公场所建设具有一定规模的社会
组织孵化基地。大力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将社区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全面纳入社
区治理工作。到 2022 年底,街道(镇)级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实现全覆盖,
修订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指标,研究和评估相关的激励政策,推动更多社会组织
参与等级评估,强化评估结果运用,2022 年全市等级社会组织占比不低于
40%。
19.构建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加强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落实乡镇
(街道)社工站服务场所、人员、资金等,为辖区群众提供各类专业社会工作
服务,打造一批专业服务品牌。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能力提升工程,做好社
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和社工知识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社工专业人才
的能力水平。强化民生领域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持续推动民政事业单位社
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和设置。做好优秀社会工作项目、案例征集和报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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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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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全市民政系统要以XJP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XJP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和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以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主线,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新发展阶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扎实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坚决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进一步推进X现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一、始终保持民政事业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1.学深悟透笃行XJP新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