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委员会建设中常见回题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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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委员会建设中常见回题答疑
第二章党支部委员会建设
1.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名额如何确定?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党支部
委员会由 3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 7人。正式党员不足 7
人的党支部,设书记 1名,必要时可以设副书记 1名。党
支部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名额,报上
级党组织审批。
2.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有无党龄要求?
党支部委员会要完成所担负的任务,领导班子成员应
具有一定的党内生活经验和党务工作经验。《中国共产党
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党支部书记一般应当具有 1
年以上党龄。
3.党支部换届的党员大会要排“届”“次”吗?
党支部召开的党员大会及其选举产生的委员会,一般
不排列“届数”和“次数”。
4.党员选举权如何确定?
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
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
权;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党员被依
法留置、逮捕的,党组织应当按照管理权限中止其表决权、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党员权利。
5.党员大会选举应到会人数如何计算?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党的基
层组织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不
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为了保证党的基
层组织的选举工作能够顺利进行,中央组织部在有关工作
问答中提出,党员因下列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经报上级
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
数之内:(1)患有精神疾病或者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
人意志的;(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3)被停止党籍
的;(4)在留党察看期间的;(5)被依法留置、逮捕的;
6)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7)离退休已回原籍长期居住、工作调动、挂职、蹲点、
外出学习或者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
系而没有转走的;(8)流动党员确因情况特殊无法到会,
本人提出申请的。凡上述情况之外的党员不能参加党员大
会进行选举的,仍应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列。
6.党支部换届选举会议由谁主持?
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由党支部委员会主持。不设
委员会的党支部进行选举,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新一届党
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书记、副书记,由上届委员会推荐 1
名新当选的委员主持。
7.选举的监票人如何产生?
摘要:

党支部委员会建设中常见回题答疑第二章党支部委员会建设1.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名额如何确定?《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书记1名,必要时可以设副书记1名。党支部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名额,报上级党组织审批。2.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有无党龄要求?党支部委员会要完成所担负的任务,领导班子成员应具有一定的党内生活经验和党务工作经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定,党支部书记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3.党支部换届的党员大会要排“届”“次”吗?党支部召开的党员大会及其选举产生的委员会,一般不排列“届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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